农民尊严感下滑之痛
- 时间:2011-12-12 09:37
什么是尊严?失去尊严的原因是什么?英国学者罗素这样对尊严下了定义: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都有可能丧失尊严。而综合来看,失去尊严感的原因不外乎两个:其一,经济收入上的贫穷;其二,权利上的贫瘠。对于农民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共同关注,才会向平等的天枰不断靠近。
从多方面关注农民收入
新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破亿
29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约合355.6美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相较于2009年的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的标准,新标准提高了92%。胡锦涛指出,到2020年,深入推进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是: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据知,倘若以之前扶贫标准,到2010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减至2688万人。新标准的实施,无疑将使中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在纸面上出现大幅“反弹”,有望达到近1.3亿。
“贫困人口数字上的减少可能会为某些官员的政绩加分,仅有两千多万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看起来也很漂亮,但这些都无益于中国农村扶贫事业的推进。”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称,只有正视实际情况,才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中国新闻网)
纠结的粮价与种地农民的收益
由于种子、化肥、柴油、包地价格不断上涨,人工、机耕、机播等服务费用增加,种地成本大幅提高,农民对粮价预期也随之升高。有农民这样说,物价涨得太快了,盼着粮价也高一些。但是“谷贱伤农,米贵伤民”。高粮价、菜价又会使得一些居民生活成本增加,甚至幸福生活指数降低。粮食价格一头关系到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另一头关系到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因此,粮食价格的波动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既要考虑种地农民收益,同时又要保证控制物价预期目标的实现。应该在引导粮食价格合理上升和控制物价上涨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通过降低种粮成本,提高补贴标准,增加农民收益。
欠薪、教育、户籍让农民尊严最受伤
单从农民工因工资拖欠问题而不断上演的“跳楼秀”就可咀嚼出农民工现实生活的窘迫。合法渠道不畅通抑或法律途径无效,才做出这种并不高明却有效的举措。如此,农民工连最基本的血汗工资权益都无法被保障,何谈政治参与、何谈尊严之说?
其次再看看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现状。自主招生加分、政策性加分、保送等,正成为迈入名校的一个重要途径,而这些几乎都与农村孩子无关。可如今连高考这条相对来说最公平、最公正的寒门学子上学的独木桥都愈来愈窄,农民的社会地位何来的提高?
另外再领略一下来自制度上的壁垒。首当其冲的就是户籍制度的局限。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往往连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权都无法保障,更不用谈“奢侈”的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贷款购买住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传染病防治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了。(江南时报)
权利需得到得到机制与法律撑腰
报告中有一句话被广为复制与流传:农民的尊严感或继续下滑。对这个论断,并非危言耸听,而是让人有切肤感受的。尤其是在这个“萝卜”、“拼爹”时代,各种魅影重重,无关系与后门可走的农民,如社会大环境本身并无多大改观,其尊严本身,必将继续下滑,这是不争的事实。当发现如此问题时,唯有解决问题才是一种自我救赎,而如何应对农民尊严感下滑,必将成为“时代一问”。
试想,如果农民与市民能够享受完全对等的权利——对等的社会保障、对等的社会资源、对等的人格,不存在任何的歧视、不存在任何的拼爹魅影、不存在任何的不公平与不公正等等。这样的话,农民的精神生活质量,必然会提高;而即便贫穷,也只会是暂时的,因为人人机会均等,向上的力量与窗口打开着,谁都能看到希望,必然会去奋斗,以实现最大的自我价值。
有关权威部门和研究机构已经对中国人口构成的前景做出了初步判断,即在今后15—20年,还将有5亿左右的农村人口脱离传统的农业,而转入包括现代农业在内的各种现代产业,其中有相当部分索性进入城市而变为城镇居民。
一个“没有农民的中国”必然会产生相应的复杂的社会问题,那就是所谓现代“城市病”的加剧与长久存在。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最稳固载体的农村生活一旦解体,就要面临市场规则和商品交换原则的冲击。大量的流动人口置身于与农村生活迥然不同的“陌生人社会”,危机感陌生感和新鲜感会同时涌来,这就会使家庭内部温情和外部社会冷漠的二元精神格局更加严重。伦理观念的更新和重新建构过程,会使全社会陷入一种精神真空又手足无措的窘境。近年来,不少农村进城务工者和其他流动人口因种种原因逃离了“北(京)上(海)广(东)”,但不久,又陆陆续续返回“北上广”。这种看似怪诞现象的不断出现,其实就是这种具有中国特色“城市病”的最生动的写照。(学习时报)
对农民的关怀,整个社会都需要努力
尊严感下滑,印证了农民“相对剥削感”的加剧。社会学家戴维斯曾提出“发展型相对剥削感”的概念:当工资涨速总追不上经济跑速,社会贫富差距扩大,人们就会产生贫苦感。这在农民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他们既过得艰辛,又得忍受社会歧视——动辄得承受白眼,“农民”称呼也附上贬义色彩。在“低人一等”的自卑心理下,他们又何处找寻失落的自尊,呼吸到公正、平等的空气?
让农民活得有尊严,应摆脱“纸上画饼”式的敷衍,对农民权利补给,也清偿我们的“负债”。权利通道疏浚了,话语权保障了,农民的权利缺口方能弥合:制度救济,让他们免于匮乏,也无需残喘式生存;民生决策,杜绝“被代表”,尊重民生诉求等。当制度良心补全,公平阳光也照到农民身上,他们的无力感必将消释。(江南时报)
结束的话:“君尊严而国安”。其实,对于人口庞大的中国而言,农民的尊严感,才是一个社会的安全感、体面感。什么是尊严?王小波说,尊严就是你走在任何地方,都被当作一个人物而不是一个东西来看待。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当有天我们的政策与制度能保证“勤劳致富”不至沦为传说,保证每一个“农民人物”获得对等的权益与自由,最勤劳的农民,何愁会不体面、不尊严?
来源:人民论坛
201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