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国法治政府建设8年 规范执法加大监督成关键词

时间:2012-03-14 10:08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8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政府立法质量显著提高,行政管理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政府职能逐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和方式加大改革,行政执法行为受到严格规范;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高……

  离“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两年时间。尽管法治政府建设已取得很大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问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将砥砺前行。
 

  ——编 者

  感受依法行政的律动(论政)

  本报记者 张 洋 杜 榕 颜 珂 王伟健

  这是一个依法行政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的时代。如何遵循“良法”,走向“善治”?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粗暴执法、渎职失职和执法腐败等行为。代表、委员在审议讨论时表示,科学决策、规范执法、加大监督,是当前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三个关键词。

  关键词:科学决策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

  “我们一个管道燃气项目酝酿了两年,今年才准备上马。”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县长李祥红代表,讲了一个身边的例子。

  2009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准备上一个管道燃气项目,因为直接涉及千家万户,分外慎重。

  两年来,县里一方面积极走访群众,解释宣传管道燃气的好处,一方面谨慎选择项目方案。“只要群众思想不统一,就不急着上项目。”李祥红说,“作决策、定政策、搞改革、上项目,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唯有如此,才能把好事办好。”

  不仅是湖南。2009年,开工建设铁路南环线也一度是安徽省合肥市最敏感的问题之一,沿线11个小组3万多户居民担心施工及运营后噪音、辐射等问题,要求线路改道。

  合肥市政府及时“出招”应对。开工前,合肥市全面评估了高铁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公布了铁路规划的环评情况,并将高铁建设的技术参数、沿线居民的评价编制成册,逐户发放,让群众理解该项目不会影响日常生活。最终,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和先期介入换来了项目的顺利开展。

  近些年来,各地政府在行政决策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决策权过分集中于“一把手”,有的部门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有的决策群众意见、专家论证流于形式,等等。

  “领导干部并非‘万事通’,样样都能拍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穹委员说,“独断专行会带来行政风险,增加行政成本,而且往往成为群众反映、议论的焦点,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

  代表、委员表示,建设法治政府,还要在科学决策上多下功夫、下大功夫。

  关键词:规范执法

  用程序压缩权力空间

  2011年7月,一份山东淄博监狱的警务督察情况通报送到了监狱长毕可敬手中。在“存在问题”一栏中,毕可敬发现“干警未按规定着装”、“监区点名记录不规范”等内容。他立即加强警容风纪管理,要求干警规范着装,遵守点名汇报程序,并将点名次数和间隔时间记录在案。

  这是2011年全国监狱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的一个缩影。

  “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号准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脉搏。”张穹说,“行政执法的规范程度,影响着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决定了群众对政府的印象。规范化有利于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

  同案不同罚、同事不同办、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不但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腐败诱因。

  在法治政府建设先行的湖南,近年来出台了规范行政执法的一系列制度:《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这些制度规定,条分缕析,权责分明,为执法人员量身打造一张“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岗位“责任书”,给行政权力套上法治“笼头”。

  “加强制度规范,加大程序制约,让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才能切实保护公民权利。”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代表表示。

  关键词:加大监督

  力求有实效常态化

  “女县长出庭当被告”。2007年,因一起宅基地权属纠纷,江苏省海安县委书记单晓鸣代表曾经作为行政首长坐在被告席上。

  “带头应诉并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对法治的尊重。”单晓鸣说。

  自2004年开始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来,海安县已有206位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我国各级政府已逐步从权力政府走向责任政府。”张穹说,“依法行政也是为民服务的过程,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行政工作的标尺,把评判执法质量优劣的尺子交给群众。”

  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专门聘请了22名依法行政监督员,由律师、退休干部等组成。“都是自愿的,没有工资。他们一旦发现政府决策有问题,可以直接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整改。”李祥红说。

  “公开是依法行政的保障。”单晓鸣说。如今,为了努力将政府权力最大程度地置于阳光下,江苏省各级政府全部实现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府部门有哪些权力,行使的程序怎样,是否违法行政,打开“网上政务大厅”一目了然。

  监督,不单单是形式的丰富,更重要的是责任的追究。

  秦希燕表示,现在的行政问责过于侧重事后问责,并且把行政官员的责任局限于具体的事件,比如重大安全事故。其实,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是日常工作的认真负责。“行政问责的日常化,应该作为社会管理的基本规范来推行,这才是监督的真正价值所在。”

 

    对话人

  会内嘉宾 海南省东方市市长 吉明江代表

  会外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刘俊生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一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将如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记者采访了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
 

  问: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目的是什么?

  吉明江:重大决策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社会稳定和谐,绝不能“拍脑袋”。风险评估机制有助于保证重大决策真实、科学,防范风险;同时,通过及时了解社情民意,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刘俊生:我国正处在社会变革期,一些结构性矛盾突出,迫切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在拍板前,都应进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问:进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注意哪些问题?

  吉明江:应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前,首先进行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意见,补充完善。集体讨论决定前,重大决策事项还应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刘俊生:风险评估不仅是官员和专家的事,还应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重视并正确运用媒体的力量,力争做到客观公正。决策机关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并确定风险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问:如何认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设法治政府的关系?

  吉明江:目前,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在很多地区尚未纳入法制化轨道。建议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或者从国家层面,将这一新机制上升为法律制度。对未经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责任人,应追究行政责任。

  刘俊生:政府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凡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行政首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两会期间,新闻发布会往往是记者抢新闻的主战场,今年尤其明显。尖锐甚至敏感的问题,发言人们自信不回避的态度,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种局面背后,是我国新闻发布制度的日渐完善。这一制度的快速发展,正是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缩影。

  一个现代政府,首先是一个有制度约束的政府。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我国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成效显著,依法行政之“法”愈发清晰。

  一个现代政府,必须是一个公开透明的政府。2003年以来,新闻发布会制度、听证会制度等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施行,更让“公开透明”成为法治政府的“法定之义”。

  一个现代政府,还应是一个权责对应的政府。随着政府机构的调整改革,权力责任的明细划分,实体程序的双重约束,监督机制的健全严密……我们朝着责任政府大步迈进。

  成绩有目共睹,挑战依然不小。

  面对飞速发展的社会,面对日趋复杂的形势,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有许多有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需要我们加倍努力、坚持不懈。

  唯有这样,我们才能离法治政府近些、再近些;唯有这样,法治,才能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强大的作用。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8年来,国务院法制办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63件,制定行政法规211件,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制度体系的初步形成,促使行政管理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近10年来,国务院高度重视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部门经过5次清理,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183项,占原有总数的60.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6986项,占原有总数的68.2%。

  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制定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200多件,其中,地方性法规38件、地方政府规章144件、部门规章24件。

  自2008年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在部分地方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截至2011年底,试点工作已经扩大到19个省份108家单位。

  近3年来,全国每年通过行政复议处理的行政争议约9.1万件,其中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方式直接纠错的比例为8.66%,通过撤回申请、和解、调解等方式间接纠错的比例约为23.1%,有效纠正了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大事记

  □1993年3月,国务院明确提出:“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这是我国政府第一次正式提出依法行政。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

  □199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将“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2004年3月,国务院制定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

 

 

 

                                                  来源:人民日报

                                                    2012-03-14

版权所有 © 2010 山东民意网
鲁ICP备10204905号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