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收入何时能“倍增长”
- 时间:2010-07-30 09:46
在习惯了工资“被增长”的今天,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前不久提出的“工资5年倍增”的计划让人们为之一振。但是最近又有媒体报道,该计划并未被纳入有望在年内出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草案。看来,有关“倍增长”和“被增长”之间的PK还将持续。
在观赏这场PK战前,不妨先来看看我国居民收入的现状。2005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从1990年的0.35上升到了0.45,到了2008年该系数进一步上升到0.48,接近收入差距悬殊的0.5;职工平均工资最高与最低的三个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超过20倍;从1997年到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到39.74%,而资本报酬占GDP比重却上升了20个百分点。这一连串的数字显示出如今我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巨大问题,“勤劳而不富有”已经成为一代甚至几代国人的悲哀。
所以,“倍增长”与“被增长”之间的胜负说到底就是取决于收入分配制度如何改革。要切实推进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首先就是限制分配体系中的“特权阶层”的高收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如果考虑到住房、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而与之相类似,公务员的收入与一般工薪阶层相比也存在着数倍的差距。这些人群的高收入在很大程度上挤占了原本应该分给一般劳动者的社会蛋糕,因此未来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通过立法,建立更公平的分配体系。
此外,政府需要主动地让利于民。一方面,可以通过减税的手段来提高居民的实际可支配收入,虽然目前我国的财政收入略显紧张,但是个税收入占总税收的比例不足7%,减少个人所得税对于财政收入的影响不会太大。而且,我国超过半数个税收入是由工薪阶层所贡献的,减税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要让工薪阶层对自己的工资有更大的发言权。日前在即将上报国务院的《工资条例》草案中,已经明确规定各单位必须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工资水平,并通过集体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
只有积极妥善地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解决目前存在的不公平不合理问题,才能让广大百姓的“被增长”变为“倍增长”。
来源:上海金融报
201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