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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来首次特赦 年轻一代对其了解多少

时间:2015-09-01 09:31

 

 

  连日来智能手机上被猛烈戳屏的消息是40年来我国首次拟特赦部分罪犯。特赦是什么,部分70后,以及80后、90后等群体有些陌生。因为我国上一次宣布特赦是在1975年3月。

  8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现行宪法规定,40年来首次行使特赦决定权。

  据中青舆情监测室监测,自8月24日16时至25日16时,相关舆情信息2208条,其中微博470条,新闻439篇,论坛605篇,博客5篇,微信689篇。舆论普遍对审议特赦决定草案持褒义态度。

 

  获悉特赦决定草案几家欢乐几家愁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的决定草案,拟对四类服刑人员予以特赦:第一类是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服刑罪犯。据媒体统计,这些服刑人员大部分属于80岁以上的老年犯,回归社会后没有危险性。

  第二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过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对外作战的服刑罪犯。此类人员中犯贪污受贿犯罪,危害人民安全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及涉恐、涉黑等有组织犯罪的主犯,以及累犯,不予特赦。

  第三类是年满75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服刑罪犯。

  第四类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服刑罪犯。但是,犯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贩卖毒品犯罪的罪犯不予特赦。

  据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在网络互动空间上有33.1%的人认为特赦四类服刑罪犯的决定彰显大国形象;30.3%的人认为特赦的意义非凡,体现法治进步;12.5%的人认为特赦中排除了腐败人员,体现反腐的力度和决心。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储槐植等专家表示,实行特赦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不过,面对拟特赦的决定草案,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有的媒体就梳理了一份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名单,并称这些人可能还是要把牢底给坐穿。

 

  特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人道主义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说,特赦是国家依法对特定罪犯免除或者减轻刑罚的制度,也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人道主义制度。是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的创新实践。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和第80条的规定,特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对于特赦的条件,我国宪法及法律没有进行具体规定,只是赋予了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的权力。

  据有关媒体报道梳理,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宪法国家先后进行过7次特赦。分别于1959年、1960年、1961年、1963年、1964年、1966年、1975年,相继实施了专门针对战犯的特赦,包括王耀武、杜聿明、爱新觉罗·溥仪等人在内。

  国际上,今年8月,韩国政府对6527名罪犯实行了特赦。这是朴槿惠总统执政以来韩国政府的第二次特赦,同时也是韩国第六次大规模赦免。赦免对象以“生计型”犯罪为主,腐败、暴力、危害国民安全的罪犯均不在赦免之列。

  据媒体报道,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均有独立的特赦法规。联邦政府的特赦权由总统统一行使;法国现行《宪法》规定,总统有权进行特赦;德国则分为大赦与赦免,大赦意味着对具有一般要素的大量案件依法予以免除。德国刑事法中的赦免是指通常意义上的特别赦免,主要是指通过行政权的干预,使个别生效刑事判决的法律后果被免除、减轻等。

  此外,意大利《刑法》规定,特赦的内容是免除已判处的全部或部分刑罚或将其改变为法律规定的其他种类的刑罚,但这仅仅限于主刑,并不会使附加刑消灭;根据日本《恩赦法》的规定,恩赦包括大赦、特赦、减刑、刑罚执行的免除和复权等五种类型。

 

  我国为何时隔40年实施特赦?

 

  《人民日报》等有关媒体刊发解读说,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前夕,特赦一批罪犯意义非凡:首先,展现我国开放、民主、文明、法治的大国形象。其次,体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激发全民忠于宪法、信仰宪法。第三,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激发全民爱国热情,促进社会和谐。

  不过,据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在网络互动空间上,有16.2%的人对于年老体弱者的特赦决定有待考量;9.8%的人建议特赦程序需严谨,避免被钻空子;3.4%的人担心特赦人员再次扰乱社会;甚至还有2.0%的人不看好特赦罪犯这一决定。

  《新京报》等媒体也刊发有关作者的署名文章说,特赦对我国司法机关提出了全新的考验。因为现行法律对特赦制度的执行并无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新的历史条件特别是当前依法治国背景下,充分认识特赦的法治价值,把握其重大政治意义,公正有效地执行好此次特赦,意义非同一般。

  “树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性标志。”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特赦部分服刑罪犯,不但契合了重大历史纪念主题和政治主题,树立我国尊重人权、开放文明的大国形象,而且激活了宪法的特赦制度,还彰显了人道主义的价值,加深了外国人民对中国法律制度、国家政策和执政党执政理念的了解等。

中青舆情监测室建议,特赦的政治性、法律性以及社会性都很强。待此次特赦令颁布以后,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实施,坚守程序正义,才能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把积累德政的好事做好,做到实处。(李剑平)

 

                                                           来源:青年商旅报

                                                                2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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