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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舆论的民主思考

时间:2008-10-17 09:16

 

 

    随着网络论坛的兴起和网络的普及,网络公共舆论开始对政治生活产生广泛影响。从最近发生的天门事件、西丰事件、绥德事件、厦门PX项目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到早前的九江大桥撞毁事件、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再到更早的刘涌案、孙志刚案,类似事件的出现和解决均和网络公共舆论密不可分。网络舆论已经逐渐成为公民参政议政的又一新阵地。

  一、民主之于网络舆论

  很多人认为网络舆论开启了一个协商民主的新时代,也有人说网络舆论中民众的直接政治参与是中国民主政治的进步,大致看去,网络舆论似乎也确有直接民主的迹象:互联网自身具有开放性和互动性,网民可以在各种论坛、聊天室随意发表言论,任何人只要有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就能在网上表达、传递自己的见解,各种观点、建议可以在网上充分的交流碰撞。网络舆论因为能最终反映出公众的愿望和要求,因而通常被认为代表着草根阶层的利益和观点。

  社会成员能够参与影响公共利益的决策,乃是辨识民主的关键因素。网上论坛的"参与"是无中介、直接进行的,因而网络政治参与可以算是直接民主。从古自今,学者们都在推崇希腊的"公民大会"式民主,在希腊城邦,公民在广场上议事交流,直接互动,通过面对面的商议做出公共选择,这种民主议事形式也被他们称之为"人民的统治"。网络舆论中,网民就某个特定的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而议题在不断的讨论交流中得到解决或回应。由此观之,网络公共舆论也在近似的践行着"人民的统治"。厦门PX项目事件得到最终解决,就可以说是民众直接政治参与的胜利。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希腊所谓的"人民的统治"的存在前提是城邦规模有限,而对于巨型规模的民族国家来说,直接民主只是天方夜谭。网络舆论似乎提供了一种巨型规模民族国家的民主模式。

  这种直接民主无疑是对当代现行民主模式的冲击。众所周知,在经历了近代关于民主的讨论之后,对于巨型民族国家可行的民主模式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现实实践中都只有代议制民主,

  激进的卢梭曾说过,古代共和国良好的政治实践告诉我们,纯正的民主是不需要"代表"的。如若把大权转交给代表来行使,主人即变成虚拟的符号,甚或等于零了。因此,在一个真正自由的国家里,一切都是公民亲手来做。在网络公共舆论中,一切议题都是由网民经过热烈讨论、争辩后解决的,各类网络论坛由于提供了一个网民交流思想、沟通情感的平台,而被称为网络公共社区。在这种虚拟的社区中,网民的政治情感得到宣泄,政治愿望也可以寻求到呼应者,"公民社会"的概念在这种网络直接民主中呼之欲出。

  二、对直接民主的质疑

  然而,关于网络舆论的"直接民主"说法并不是无懈可击的,网络公共舆论也无法逃避对直接民主的质疑。

  首先,按照课本所言,对直接民主的三个约束条件是:空间规模、时间维度、公民群体均质性和政治共同体内聚性。从空间规模看,公民亲理国务的自治性民主只适宜于小国,并仰赖良好的公民德行,是学界的一种共识性看法。虽然网络舆论消除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地域限制,可以把民意汇聚到一处,但电脑和网络技术的特殊性决定了网络舆论的局限性,即不可能有大多数的公民参与到某个议题的讨论中来。同时,从公民群体均质性来看,参与到网络舆论中的网民参差不齐,由于网络论坛、聊天室等缺少把关,许多人在论坛中随意发言,泥沙俱下的局面不可避免,这大大影响了政治参与的效果。

  萨托利曾断言"可以得到的自治强度同所要求的自治广度成反比。"若是个人决策,则自治强度最高,而广度为零;但当自治范围推广到一个由众人组成的群体的时候,其自治强度就会相应的衰减,以至再不能按照原本意来使用自治一词了。这意味着,纯粹的自治在政治生活中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对于网络舆论,议题设置者和讨论参与者就某个议题来说,持不同观点的网民一般分为支持和反对两方,两方争相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而对异方观点,往往是攻讦甚至争吵、叫骂。

  一般说来,民主过程的要义在于通过争论、商讨达成共识,但问题是,如果参与政治过程的公民的利益诉求相左而态度十分偏执,那将不仅导致决策的低效率,甚或可能在口角纷争中把整个讨论商讨的气氛搅浑。

  第二,舆论暴力问题。网络公共舆论往往形成舆论暴力,造成对个体利益的侵犯。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各利益群体、各社会阶层之间长期存在的矛盾常因突发事件暴露出来,反映到网络舆论中就是双方或几方的口水大战。网络论坛争辩的双方有时不是均势的,可能一方握有话语主导权,处处为难指责另一方,甚至一方拥有人数和话语权的绝对优势,在这种绝对优势下,舆论往往极具暴力侵犯性,个人利益在舆论暴力面前不堪一击。

  第三,公利和私利问题,少数群体权利保护问题。虽然民主过程表现为各种私利之间的公开博弈,但不能否认的是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公民个体合法权益常。"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的经典法则之一,但若依据多数打着公益的牌子损害少数的利益,这是民主所忌讳的。另一方面,将"私"的要求带入公共领域,从而把商讨公共事务的政治生活场景变成争夺私欲、抢夺私利的论坛,也断不容许。持休戚与共原则的公民聚集在一起诚心诚意地寻求促进公共利益的最佳方案。

  三、制度安排之于网络民主

  网络政治参与在"近似"的实践着直接民主,却又不能保证每个公民都能在其中平等的参与协定的制定。众所周知,为巨型规模的民族国家设计一种所有公民都直接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安排,是一种不切实际的梦想。现行的制度体系还没有适合与网络民主的,那么对于网络舆论这种新兴的政治参与形式应怎样设计制度体系促进其成长呢?

  方式一:可以借鉴代议制民主模式,由网络论坛和社区定期推选出自己的意见领袖或说是代表,组成类似政协的组织,专门负责向政府机关献计献言、协商交涉。

  方式二:可以仿着立法、司法、行政的三权分立模式,分别突出网络公共舆论的参政议政、监督举报、网上行政功能,设立三种功能的分属栏目或网站,由人大、司法和行政部门分别管理。

  方式三:保守方式,以电子政务为依托,扩大网络参政议政范围,由政府和媒体联合主导议题设置,让网民参与政策制定、财务监督、绩效评定等。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20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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