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避让“公务员村”该如何避嫌?
- 时间:2008-07-16 22:02
据报道,正在施工中的深圳市地铁二号线东延线侨香路站工程与该市福田区港中旅花园二期小区业主发生纠纷,业主指称该工程不仅是违规开工的“黑户工程”,而且还强拆小区的围墙、占用绿地和消防通道,甚至设计方案本身有“避让附近正在兴建的公务员村”之嫌。(中国青年报7月12日报道)
貌似错综复杂的纠纷,先抛开是否“违规开工”这样的程序问题不管(与其他关涉是非的问题相比,这已经显得微不足道,也是最容易被有关部门在下一步的衔接与配合中消弭掉的),我们看到的是有关部门在公共利益大旗下悍然违法的无知与无畏,还有那终究无法绕过、也无法完全排除的合理怀疑。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均属于业主共有。深圳地铁公司强行拆除小区围墙进场施工,而且在没有和物权人达成绿地使用协议的情况下就先行占用。这在法律学者看来明显违法的行为,在施工方眼中似乎不是什么大事:“买房子不就是买70年的使用权吗?土地还是国家的”,况且“围墙又不是你的住房”。更有甚者,地铁公司有关人员用“黄河入海总不能让几根柴火挡住”这句据说语出余秋雨先生的话来反驳,倒是颇有几分别样的豪迈在其中。
是啊,黄河总是要入海的,但笔者感兴趣的是,黄河入海到底要挑哪几根挡路的柴火开刀?深圳地铁二号线东延线侨香路站的工程规划,是如何选中当下这几根无权无势的柴火,而偏偏远离那“正在兴建的公务员村”的?地铁线路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由规划局等政府部门会同地铁公司共同进行,而在这项研究中被凑巧因为“技术原因”而照顾到的小区住户恰恰就包括那些做规划、甚至决定规划的公务员们。试问,这个所谓“最牛处长村”怎么能不被怀疑、不被传言包围呢?
如果真如地铁公司所言,在地铁规划中绝对没有考虑过“最牛处长村”这一因素,那笔者倒真要为那些即将入住这批“以12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为主”的经济适用房的“200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副处级以上”公务员们先行震怒一把:居然敢如此无视大权在握的处长们的存在,实在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叔可忍婶也不可忍了”!欲盖弥彰到如此地步,其背后所倚仗的那与权力者的合谋、甚至无须权力者操心便“奴隶已经办妥了”的嘴脸,其实早已昭然若揭。
黄河入海,到底会选中哪几根挡路的柴火开刀?这就是个最基本的程序正义与利益方回避问题。在当下中国的语境中,城市建设规划不考虑“最牛处长村”这一至关重要的因素,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没有谁会去做这种不切实际的强求。问题在于不能只考虑权力的因素,而置普通业主的合法权益乃至法律的基本尊严于不顾!在尽可能公平的前提下,建立一种利益冲突的协调机制和城市决策的共同参与机制,这是看似奢侈、其实却再基础不过的要求。
来源:新京报
作者:萧锐
日期:2008-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