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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不一定正确,但可力促民主均衡

时间:2008-08-25 14:27

 

 

   陈季冰先生在7月29日青年话题发表《民意不是永远正确》,对完全轻蔑敷衍民意、一边倒赞成民意两种态度都进行了批判。我注意到此文被几家网站转载后,网友几乎是“一边倒反对”。对网友的反应,我精读了近百条网友评论后得出的初步判断是:这些网友可能被文章标题误导,只看了标题、没有耐心读完全文就开始反对。
  
  我对《民意不是永远正确》的态度比较矛盾:一方面,我理解作者在中国进入改革深水区的环境下,对既得利益者选择性地无视“民意”或借助“民意”来维护、巩固甚至扩大自身利益等现象而发出的担忧,从这个方面来说,我理解并赞成该文的观点;另一方面,我认为陈季冰先生没有弄清楚什么是真正的民意,对此,我的观点是:“真正的民意,从某个时空来看可能不一定正确,但从长远来看,它能力促民主均衡。”
  
  那么,什么是“真正的民意”呢?从纯理论角度看,“真正的民意”一定是所有利益相关方意见的科学综合,而且,前提是相关利益个体至多只有“一票权利”。仅仅网民的意见,或者仅仅某个小圈子内的意见,我认为在大多数时候只能说是“真正的民意”的一部分。
  
  从更理想的角度看,要想得出完美的“真正的民意”至少还有两个先决条件:一是所有利益个体都需要熟知他将要行使“一票权利”的对象,比如说,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选举总统前,总统候选人需要发表演说、跟对手辩论,以便选民在投票前能够尽量了解他们(施政纲领、个人品格等等);二是要有一套较完善的机制保障所有有投票权的利益个体都能准确无误地投票,看到这里先不要发笑——在美国历届总统大选中,不止一次出现过数十万甚至上百万选民因为搞不懂如何投票给心仪的候选人,而投出了废票甚至是投给了心仪候选人的对手的怪事。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谈什么是“真正的民意”和如何实现,是想帮助读者理解一件事:从现实角度看,“真正的民意”是很难实现的。这是因为,不管如何努力都不太可能实现信息完全对称,无论如何去保障,有投票权的利益个体的禀赋差异都会存在(比如还是不能理解他们投票从长远来看将意味着什么,还是不懂如何去投票给自己想投的人)。
  
  搞清了上述问题,接下来的讨论就会容易很多。我认为,“真正的民意”很难实现,是变异了的它可能不一定正确的原因,也是既得利益者为什么会选择性利用民意的原因(既得利益者可以暗箱操作让有投票权的公众不知道真相,也可以通过投票机制的选择来实现不可告人的目的——比如仅仅选择网民意见作为民意等)。
  
  尽管如此,我们需要指出的是:起码在法制不完善阶段(包括无法可依、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等),除了民意之外,公众并没有对付公权力、既得利益阶层的更好办法。的确很矛盾:一方面,重视“民意”可能让改革倒退、既得利益阶层获益;另一方,不重视“民意”又可能会失去钳制公权力、既得利益阶层的好办法。
  
  怎么解决这个矛盾?我们还得回到完美的“真正的民意”去讨论。
  
  诚然,病人要求医生开什么药物并不合理也很荒唐,但是病人有充分的知情权,他们有权要求医生告诉他们有哪些治疗选择、各种选择的利弊是什么,然后病人有权从中选择一种(病人在享有了充分知情权后,后果得自负,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契约来规避风险)——民众要有充分的知情权,然后再谈作出什么选择,这是“真正的民意”能发挥威力的第一步。我不得不指出的是,中国的政府也好、学界也好、媒体也好,目前在保障有投票权的民众的知情权方面,做得很不够。
  
  “真正的民意”能发挥威力的第二步,就是要有一个比较科学、完善的手段来调查统计民众意见。现在,中国一谈民意,往往就是网络调查,这种统计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定反映了真实的民意(专门针对网络问题的调查除外)。这是因为,网络浏览的便捷性——参与调查的网友有可能自动放弃知情权、受到“标题党”的蛊惑就随便发表意见,网络调查的制约性——参与调查的网友可能不止一次享受了投票权(虽然有限制同一IP连续投票技术,但也无法确保绝对安全),也无法保障是否调查到了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如果一个并非专门针对大学生的调查中,大多数被调查者都是大学生,调查结果可能就丧失了准确性)。正因如此,国外在民意调查中,往往采取电话调查、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均为随机抽样)等多种调查手段,尽可能让调查结果接近“真正的民意”。
  
  的确,在确保公众知情权前提下,公众反映出来的民意还是有可能是错误的(尤其是从长远来看)。怎么办?没有办法,不利的后果必须由民众自己来承担,但这种过错带来的责任不该是“无期徒刑”。美国总统布什2004年成功连任,是因为选民当时对国民安全和国土安全的要求超过了一切,布什在此方面的竞选纲领显然比对手更能吸引选民。从现在美国的民调来看,绝大多数美国选民巴不得布什立即下马,但没有办法,他要到明年年初才正式卸任,由此带来的种种后果就是美国选民要承受的代价。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美国总统每届是四年,这种选举制度也给了“真正的民意”一个纠正偏差的机会,以便实现下一个民主均衡。
  
  尽最大努力去保障公众知情权和投票权,再加上一个允许民意改错的纠错机制,这是民意力促民主均衡的法宝,剩下的问题就交给时间吧。

                                                来源:红网

                                                作者:邓璟  
                                                日期: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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