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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普世价值吗?

时间:2008-05-31 21:15

      哲学家并不认为民主是一种普世价值。不同的哲学家定义了不同的“普世价值”体系,这些普世价值包括公正、诚实可信、尊重他人、同情他人、避免伤害他人、敬业与勤勉等等。但这些体系并不包括民主,因为民主并不像“不可杀人”一样,被所有理性的人类认为是道德上良善的。
     笔者的博客经常关注伊拉克问题和巴勒斯坦问题,而在回帖中经常有人告诉我,“民主……作为一种普世价值如何如何”。似乎“民主是普世价值”就像“1+1=2”那样,是不言自明、万古不移的公理。是这样吗?
    同样引起笔者困惑的是,在中文中出现频率如此之高的词汇,在笔者所阅读的西方人关于巴勒斯坦、伊拉克问题的讨论中,universal value却似乎并不是个常见的、被作为论据的词汇。因此,笔者在此本着科学的怀疑精神,试图探讨一下民主是否是普世价值这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当然是什么是普世价值。很明显,“普世价值”这种说法不符合汉语的传统表意习惯,是翻译过来于英文的universal value。既然是舶来品,那么探讨“普世价值”是什么意思,就要看universal value在外文语境里是什么意思。英文中的value除了表示“价值”等意思外,还有“道德上良善的观念或行为”的意思。
    传统上中文里的“价值”一词和道德并无关系,所以直译过来难免让中国人觉得有些别扭。但由于“普世价值”这样的说法显得新奇、洋气,遂又在一时之间成了时髦的新名词,为知识分子所乐于引用,而在英文里这不过是普通人皆可理解的简单短语而已。这和“后现代”在中国人看来显得有些神秘莫测,西方人基本上谁都理解啥叫post-modern,是一个意思。
    回到正题。所谓“普世价值”,是一个哲学上的范畴,是指全人类均认为在道德上为良善的一些观念或行为。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并不开始于现代,哲学史上认为,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孔子、孟子和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就开始讨论普世价值的问题。但直到今天,哲学家仍未能确定何种观念或行为的体系构成了人类的普世价值。之所以争论不休是因为,哲学上对普世价值概念的界定非常严格。
    哲学上的普世价值,是指在人类历史的所有时间内,不论过去、今天还是将来均成立的价值,同时是对于所有人类、不分种族、民族、文化、宗教而言均成立的价值,而且是在任何情况下均为人们认为成立的价值。换言之,是不论在何时何地,任何人都会认为是道德上为良善的观念或行为。
    照这个标准来看,很难说民主是一种普世价值。民主不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价值,民主是一种产生于古希腊的制度。Democracy一词在希腊语中的意思是“民众的统治”(rule by the people),但因为民众不可能总是意见一致,于是就需要通过投票等方式来反映“民意”,因此民主其实是“多数人的统治”。很显然,产生于古希腊一地的民主制,不符合普世价值所要求的“在所有时间、所有地点均成立”的要件。
    再者,当时希腊各城邦有以希腊为代表的民主制,也有以斯巴达为代表的寡头制,但希腊人对民主体制并没有一种道德上为“良善”的判断,“民主制”与“寡头制”、“独裁制”、“世袭君主制”等等,只是被希腊人认为是一种政治或社会的组织形式,没有道德上的高下之分。雅典与斯巴达争霸的伯罗奔尼撒战争,最终斯巴达获胜,对此不论是当时的希腊人还是今天的西方人,通常都认为这是国家间战争的正常结果,而不是邪恶战胜了正义。
    同样,在整个19世纪,西方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一直是,有些国家是适合民主制的,有些国家是不适合民主制而适合其他体制的,并没有给民主带上普世的和道德的含义。人们开始宽泛地将“不民主”和“不好”联系起来,基本上是20世纪之后的事情。
    所以,哲学家并不认为民主是一种普世价值。不同的哲学家定义了不同的“普世价值”体系,这些普世价值包括公正、诚实可信、尊重他人、同情他人、避免伤害他人、敬业与勤勉等等。但这些体系并不包括民主,因为民主并不像“不可杀人”一样,被所有理性的人类认为是道德上良善的。
    但有人或许会说,不应把“普世价值”的讨论局限于哲学范围内。“普世价值”这个哲学概念为政治界所借用,并用来作为政府或政客们采取一些政策和行为的借口,是在“冷战”结束之后的事情。1992年日裔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出版的《历史的终结》一书,认为自由民主制是人类社会进化的终点,人类均会朝向这个方向发展,这是才最早出现了一些“民主是普世价值”的影子。
    但有意思的是,福山的理论为发动伊拉克战争的美国新保守主义者引为论据,而福山本人近来却拼命和新保守主义者划清界限,对布什政府的伊战政策大加批判,并澄清说,以他的理论为伊战的理由是对他本意的误读。讽刺的是,当许多国内知识分子还坚持认为美国政府发动的伊战政策是对的,只是处理过程中出了问题的时候,福山这个典型的美国右翼知识分子已经毫不客气地指出,布什政府的伊战政策一开始就是出自狂妄自大的幻想和编造的谎言。
    因此笔者认为,美国在伊拉克的所作所为与民主无关,因而也与本文主题无关。美国在伊拉克所做的连民主都不是,更不用讨论是否“普世价值”了。侵略和杀人不是普世价值,而是普世价值的反面。澄清了这个问题,接下来要讨论的是,民主(指真正的民主)是否可以认为是一种政治意义上的“普世价值”?
    认为民主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是普世价值者,代表人物是印度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森于1999年撰文题为《作为一种普世价值的民主》(Democracy as a universal value)。他认为,民主制的崛起是20世纪最重大的事件,已经成为一种普世价值。但森并不是在喊口号,而是对他的观点做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论证。而且我们也可以看到,在1999年的时候,“民主是普世价值”在西方依然是一种比较新颖的观点,而不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在今天亦是如此。而且森的观点也备受质疑。
    森并非没有意识到民主与传统的普世价值概念之间的矛盾,因此森对他的观点做了细致的界定。森承认,并不是每个人都认为民主是良善的,所以如果以这个标准来看,民主并不是普世价值观。但是森又认为,如果我们把普世价值定义为人人都承认的价值,那么可能实际上我们永远都找不到普世价值。因而森对普世价值的概念做了修正,认为它不是认为都“认为”,而是人人都“有理由认为”是良善的价值。森认为,民主是到20世纪之后才成为了一种普世价值。可见森立论的前提是,他修改了“普世价值”的定义。
    故而笔者认为,严格而言民主并不是一种“普世价值”,因为世界上仍有许多人不认为民主是一种道德上更为良善的制度——森也是承认这一点的。当然笔者认为民主制是一种更好的政体形式,也是中国前进的方向,但仍有许多严肃的人认为,民主不是一种应当追求的制度形式。我们可以认为这样的观点是不正确的,但这不应成为一种道德判断。
    如果不加论证地把民主认定为一种“普世价值”,并把这作为一种论据,那么因为“普世价值”具有道德含义,那些不认为应当实行民主的人,势必被打成“道德上为恶的”。但这种道德判断,却是从一个站不住脚的原始论据出发的。
    几十年以来,中国一直是一个追求“政治正确”的国家,一个喜欢喊口号的国家,而不是一个倡导科学精神、怀疑精神的国家。当然这首先是“我党”喜欢做的事情,但一些反对“我党”、反对体制的人,虽然在观点上是与政府对立的,但在思维方式上却是沿用相同的逻辑,喜欢做政治判断、道德判断,而不是事实判断、逻辑判断。那些人可以称为“民主愤青”。
    笔者尊重并且部分认同阿马蒂亚·森的观点,同时也希望看到别人再提到“民主是普世价值”时,能首先像森那样做严密的论证和限定,而不是劈头盖脸地摆出这么个“公理”,接下来就用做对付他人的“帽子”或“棒子”。毕竟我们希望听到独立理性的声音,而不像整天除了听“我党”的宣传,就是听布什总统的演讲。在这两个1%的极端之间,还是有98%的中间地带的。   
                                                                               来源:作者博客    
                                                                                   2007-07-27 
                                                                                    作者: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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