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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公共权柄者渎职在先,公民以暴制暴的维权“过当”必将紧随其后。
时间:2010-02-26 09:46
----以暴制暴的反拆迁命案又现江苏。有评论认为,只有公权力维护合法权利“正当”了,公民反抗暴力拆迁才不会“过当”;只有公民拥有足以强制执法者依法履职的正当权利,才能最终避免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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